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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规划选址许可需提交的资料

划拨建设用地项目规划选址许可初审

一、    审核类型及法律效力            

行政许可            

二、    颁发的证件名称            

建设项目规划选址初审意见及附图、附件           

三、    证件的有效期            

有效期两年           

四、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六条           

五、    审批条件            

1、符合经批准的城市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

2、符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

3、与城市各类基础设施、公共设施配套相协调;

4、满足环保、通讯、能源、安全和综合防灾等要求;

5、满足风景名胜、自然生态和历史文化保护的要求;

6、符合计划立项及其它相关行业规范要求;

7、各项申请文件、资料和图纸完备。

六、    申请资料              

1、《佛山市建设项目规划选址申请表》(原件1份);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1)个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1份;

2)企业的,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原件各1份;

3)事业单位或其他社团组织,提供政府批准成立的批准文件复印件(核原件)或核准登记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证明原件各1份;

4)国家机关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证明原件1份;

5)单位或个人授权他人代理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个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各1份;

6)境外企业、组织及个人提交的身份证明按规定需经过见证或认证(原件1份),香港和澳门的需经司法部授权的律师见证(原件1份);

3、真实反映拟选址用地与周围相互关系的1100015000现状地形图(蓝图3份),附必要的文字说明;

4、建设项目拟选地点的规划依据,包括城市总体规划的文本以及与项目相关的规划图纸。规划图纸需标明拟选址用地的区位,并附必要的文字说明(复印件3份);*

5、按省建设厅要求提交委托相应资质规划设计单位编制的《广东省建设项目选址意见申请书》(原件3份),并加盖建设单位章和编制单位资质章;(须提供电子文件)

6、按省建设厅要求提交相应资质规划设计单位编制的《建设项目规划选址评估报告》(原件3份),并加盖编制单位资质章;(须提供电子文件)

7、对周围环境有重大影响和特殊要求的建设项目,需附环保部门的环评审查意见(原件3份);

8、发改部门计划立项意见,可提交经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或其他立项批复文件(复印件3份);

9、根据项目需要提交其他有关部门意见,包括: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震安全性评估、压覆矿床、水土保持、文物考古勘探、消防、卫生、水利、航道、海事等部门意见(复印件3份);

10、国土部门建设用地预审意见(原件1份)。属原址改、扩建项目,需提交有效的建设单位或个人用地权属的证明文件(含附图)(复印件1份);

11、属地规划管理部门及有关职能部门的意见;*

12、属地规划分局的初审意见(原件1份);

13、省建设厅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注: * 标注的内容为有就需要提供的资料;

现状地形图要求:桂城街道应采用佛山平面坐标系统和85国家高程系统,其他镇[街道]为南海珠区80坐标系统和85国家高程系统)

14、《佛山市规划建设项目登记表》一份

七、 审批受理机构名称            

南海区行政服务中心三楼规划分局窗口            

八、审批受理机构地点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新三路24            

九、审批决定机关            

佛山市规划局南海分局            

十、审批程序            

窗口收件→分局审批→窗口发件            

十一、 审批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十二、 审批收费            

           

十三、 审批表格            

《佛山市规划建设项目登记表》、《佛山市建设项目规划选址申请表》           

十四、 年审或年检            

无           

十五、 受理咨询与投诉的机构名称            

咨询机构:南海区行政服务中心

投诉机构:南海区行政服务中心            

十六、 受理咨询与投诉的电话            

咨询电话: 86297689 投诉电话: 86297619            

十七、 附件下载               

1、《佛山市规划建设项目登记表》
   2
、广东省建设项目选址意见申请书
   3
、《佛山市建设项目规划选址申请表》 

十八、 备注            

 

划拨建设用地项目规划选址许可审批

一、    审核类型及法律效力            

行政许可            

二、    颁发的证件名称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及附图、附件           

三、    证件的有效期            

有效期两年           

四、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六条           

五、    审批条件            

1、符合经批准的城市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

2、符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

3、与城市各类基础设施、公共设施配套相协调;

4、满足环保、通讯、能源、安全和综合防灾等要求;

5、满足风景名胜、自然生态和历史文化保护的要求;

6、符合计划立项及其它相关行业规范要求;

7、各项申请文件、资料和图纸完备。            

六、    申请资料              

1、《佛山市建设项目规划选址申请表》(原件1份);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1)个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1份;

2)企业的,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原件各1份;

3)事业单位或其他社团组织,提供政府批准成立的批准文件复印件(核原件)或核准登记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证明原件各1份;

4)国家机关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证明原件1份;

5)单位或个人授权他人代理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个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各1份;

6)境外企业、组织及个人提交的身份证明按规定需经过见证或认证(原件1份),香港和澳门的需经司法部授权的律师见证(原件1份);

3、关于拟建项目的基本情况说明。包括拟选址位置、面积、用途、建设规模、建设技术条件以及总平面图等资料图件(原件2份)(须提供电子文件);*

4、真实反映拟选址用地与周围相互关系的 150011000现状地形图(蓝图3份);拟建项目建设方案总平面图(蓝图3份,需叠加1500110000现状地形图),四至范围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须提供电子文件);

5、若属道路及轨道交通工程申请建设用地,应提交规划部门对建设项目规划方案的审查意见、附图及DWG电子文件;

6、发改部门计划立项意见,可提交经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或其他立项批复文件(原件1份);

7、环保部门审查意见(原件1份);*

8、国土部门建设用地预审意见(原件1份)。属原址改、扩建项目,需提交有效的建设单位或个人用地权属的证明文件(含附图)(复印件1份);

9、根据项目需要提交其他有关部门意见,包括: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震安全性评估、压覆矿床、水土保持、文物考古勘探、消防、卫生、水利、航道、海事等部门意见(复印件1份);

10、属对城市布局有重大影响的大型建设项目,须提交相应资质规划设计单位编制的选址论证报告,并加盖编制单位资质章;(原件1份)(须提供电子文件);

11、属地规划管理部门及有关职能部门的意见;

12、报市局审批项目须附属地分局初审意见(原件1份);

13、业务科室明确要求补充的其他资料。

(注: * 标注的内容为有就需要提供的资料;

现状地形图要求:桂城街道应采用佛山平面坐标系统和85国家高程系统,其他镇[街道]为南海珠区80坐标系统和85国家高程系统)

14、《佛山市规划建设项目登记表》一份

七、 审批受理机构名称            

南海区行政服务中心三楼规划分局窗口            

十一、       审批受理机构地点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新三路24            

十二、       审批决定机关            

佛山市规划局南海分局            

十三、       审批程序            

窗口收件→分局审批→窗口发件            

十一、 审批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十二、 审批收费            

           

十三、 审批表格            

《佛山市规划建设项目登记表》、《佛山市建设项目规划选址申请表》            

十四、 年审或年检            

无           

十五、 受理咨询与投诉的机构名称            

咨询机构:南海区行政服务中心  

投诉机构:南海区行政服务中心           

十六、 受理咨询与投诉的电话            

咨询电话:86297689 投诉电话:86297619            

十七、 附件下载               

1、佛山市规划建设项目登记表
       2
、广东省建设项目选址意见申请书
       3
、《佛山市建设项目规划选址申请表》
       4
、《南海区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十八、 备注            

 

 

风景名胜区建设项目规划选址审核 

 

一、    审核类型及法律效力            

行政许可           

二、    颁发的证件名称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及附图、附件           

三、    证件的有效期            

有效期两年           

四、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六条           

五、    审批条件            

1、符合经批准的城市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

2、符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

3、与城市各类基础设施、公共设施配套相协调;

4、满足环保、通讯、能源、安全和综合防灾等要求;

5、满足风景名胜、自然生态和历史文化保护的要求;

6、符合计划立项及其它相关行业规范要求;

7、各项申请文件、资料和图纸完备。            

六、    申请资料              

1、《佛山市建设项目规划选址申请表》(原件1份);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1)个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1份;

2)企业的,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原件各1份;

3)事业单位或其他社团组织,提供政府批准成立的批准文件复印件(核原件)或核准登记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证明原件各1份;

4)国家机关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证明原件1份;

5)单位或个人授权他人代理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个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各1份;

6)境外企业、组织及个人提交的身份证明按规定需经过见证或认证(原件1份),香港和澳门的需经司法部授权的律师见证(原件1份);

3、填写《风景名胜区建设项目选址审批申请书》(广东省印制统一表格);

4、提交相应资质规划设计单位提交的选址论证报告,并加盖编制单位资质章(原件2份)(须提供电子文件);

5、真实反映拟选址用地与周围相互关系的 150011000现状地形图(蓝图3份);拟建项目设计方案总平面图(蓝图3份,需叠加1500110000现状地形图),四至范围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须提供电子文件);

6、发改部门计划立项意见,可提交经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或其他立项批复文件(原件1份);

7、环保部门审查意见(原件1份);

8、国土部门建设用地预审意见(原件1份)。属原址改、扩建项目,需提交有效的建设单位或个人用地权属的证明文件(含附图)(复印件1份);

9、根据项目需要提交其他有关部门意见,包括: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震安全性评估、压覆矿床、水土保持、文物考古勘探、消防、卫生、水利、航道、海事等部门意见(复印件1份);

10、属地规划管理部门及有关职能部门的意见;

11、报市局审批项目须附属地分局初审意见(原件1份);

12、业务科室明确要求补充的其他资料。

(注:现状地形图要求:桂城街道应采用佛山平面坐标系统和85国家高程系统,其他镇[街道]为南海珠区80坐标系统和85国家高程系统)

13、《佛山市规划建设项目登记表》一份

七、 审批受理机构名称            

 南海区行政服务中心三楼规划分局窗口            

十四、       审批受理机构地点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新三路24            

十五、       审批决定机关            

佛山市规划局南海分局            

十六、       审批程序            

窗口收件→分局审批→窗口发件           

十一、 审批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十二、 审批收费            

           

十三、 审批表格            

《佛山市规划建设项目登记表》、《佛山市建设项目规划选址申请表》            

十四、 年审或年检            

           

十五、 受理咨询与投诉的机构名称            

咨询机构:南海区行政服务中心  

投诉机构:南海区行政服务中心           

十六、 受理咨询与投诉的电话            

咨询电话:86297689 投诉电话:86297619            

十七、 附件下载               

1、佛山市规划建设项目登记表》
       2
、广东省建设项目选址意见申请书
       3
、《佛山市建设项目规划选址申请表》
       

十八、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