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佛府办〔2009〕277号
转发市规划局《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
技术规定(修订版)》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
市规划局《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修订版)》业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该规定自2010年1月1日起实施,原《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同时废止。
二○○九年十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