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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佛府办〔2009277

  

转发市规划局《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

技术规定(修订版)》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

市规划局《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修订版)》业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该规定自201011日起实施,原《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同时废止。

 

 

 

 

二○○九年十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