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市规划局《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市规划局《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业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六年五月八日 《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