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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佛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佛机编[2004]16号)精神,组建佛山市规划局南海分局。佛山市规划局南海分局是佛山市规划局的派出机构,是南海区人民政府主管城市规划职能的工作部门。 主要职责
如下: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城市规划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市、区有关城市规划管理的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
(二)在区委、区政府及市规划局的领导下,组织本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城市规划编制工作。协调本区各职能部门编制的专项规划。
(三)负责建设项目选址、提供规划设计要点、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规划管理验收合格证》。
(四)负责规划设计行业单位的资质管理和市场管理,城市规划区内的工程测绘业务管理。
(五)协调本区城市规划、市政管线信息管理工作。
(六)对本区执行城市规划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协助区相关部门对违反城市规划的行为进行监察查处。
(七)负责全区城市规划业务培训等工作。
(八)承办市规划局、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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